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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与艺术学二维视角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
作者:王桂亭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点击量:691次
【摘要】伴随短视频蓬勃发展,二创短视频侵犯原作著作权现象也如影随形。在二创短视频侵权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争议焦点可以归结为作品独创性问题。只有作品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独创性是构成作品的要件。独创性不仅是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也是艺术理论的核心范畴之一。从艺术学角度看,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创造性强弱有别,混剪、戏拟和评论类二创短视频凝聚了作者的情思或批判意识,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二创短视频的独创性强弱和创造程度多寡之所以存在争议,部分源于法律界和艺术界对独创性的不同解读,反映了法律限制和艺术自由之间的悖论。
我国新的著作权法生效以来,二创短视频的合理使用边界问题被广泛讨论。多数学者从法律角度,在引述“三步检验法”和“四要素判定法”以及“转换性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二创短视频发展实际进行分析并提出侵权应对策略。研究者鲜有从独创性角度论述二创短视频著作权问题的。作品是作者创作观念的产物,独创性是衡量作品的标准,二创短视频有无独创性成为判定侵权与否的关键。本文在梳理二创短视频司法实践难点和学界争议焦点基础上,分析混剪、戏拟和评论类二创短视频的创造性问题,进而比较法律意义上的独创性和文艺领域的创造性观念,指出两者的差异和矛盾,希望为避免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供参考。   一、二创短视频侵权司法实践及争议   2016年以来,二次创作短视频(简称二创短视频)蓬勃发展。与原创短视频不同,所谓二创短视频是在其他视频作品素材基础上加工而成的短视频。二创短视频既有对原作的浓缩,也有对原作的延展深化,丰富了短视频生态。不过二创短视频与原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其传播过程中可能存在侵犯原作著作权现象。 (一)二创短视频侵权司法实践难点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在不影响作品正常使用和不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作品的范围。但在二创短视频创作和传播过程中经常出现非合理使用现象,侵权现象屡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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