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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礼物”:网络直播中的符码操纵与拜物迷思
作者:钟知伦 周祉含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9  点击量:702次
【摘要】以B站为例,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借助鲍德里亚的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理论视角,重新思考了网络直播中的“刷礼物”现象。梳理“礼物”概念变迁与其引发的交互关系的结构性变化,发现支撑莫斯式互惠交换的礼物之“灵”在数字时代成了鲍德里亚批判的消费之“因”,即平台消费规则集置下的符码操控,但参与其中的观看者并非全然无意识的消费者,他们在策略性使用中展现出了抵抗符号拜物迷思的能动性。
无论何种社会形态,都有“礼物”存在——它推动社会关系建构,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结构的生产与再生产。长久以来,“礼物”都承载着文化意涵。进入数字时代,“礼物”的所指变得更加宽泛,尤其在“直播”这一新兴行业兴起后,更以“刷礼物”的全新样貌面向大众。然而,需要追问的是:从传统社会到数字社会“礼物”的内涵是否依旧如初?若“礼物”内涵发生变化,那么从“送礼物”再到“刷礼物”的行为变化中,社会关系是否发生了变化?以及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以反思的视角看待这一变迁?这些是本文试图讨论的主题。   一、理论回顾与研究方法   (一)重看“礼物”:数字时代“礼物”的另一种讨论可能 最经典的“礼物”研究无疑是法国学者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1925年发表于《社会学年鉴》上的《礼物》。莫斯通过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扎实的资料和文献分析,对“礼物”交换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礼物”的“总体呈献体系”。该体系将“礼物”的交换分解为三个环节,即送礼、收礼和回礼,经过三个环节的相继发生,“礼物”得以在整个体系中循环往复,进而完成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比较有趣的是,莫斯发现了收礼和回礼发生的强制性机制,即“礼物之灵”的存在。如果不及时将“礼物”送出将会为自己招致灾祸;如果不接受“礼物”将会面对赠予者的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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