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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治理的困境及破解路径
作者:董东晓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5  点击量:1409次
【摘要】网络谣言时有发生,且伴随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社会热点、重要国际事件等的出现,更是层出不穷,给社会公众带来严重困扰,不断侵蚀社会信任体系,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网络谣言治理面临受损害当事人追责成本高、公共利益保护不足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困境。因此,应完善网络谣言受损害当事人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建立网络谣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制定专门法律完善对网络造谣者多层次法律责任追究体系,以破解网络谣言治理的多重困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网络谣言因其造谣成本低且难以查处,已然成为网络世界的一大毒瘤,在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同时,不断透支社会信用和损害国家形象。[1]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网络谣言治理工作力度,中央网信办接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针对网络谣言等开展专项整治。   一、网络谣言的概念和危害   (一)网络谣言的概念 谣言是一种非官方来源的信息,法国学者卡普费雷将谣言界定为“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该定义将消息来源作为核心要素对谣言进行界定,突出了谣言的反权力性。网络谣言属于传统谣言依托网络进行传播的特殊表现形式,与传统谣言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法律意义上的网络谣言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行归纳界定。《解释》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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