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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中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法律风险及规制路径
作者:郭嘉辉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9  点击量:895次
【摘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新媒体平台逐渐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径。数字技术在传媒领域的广泛应用促使新媒体平台逐步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新媒体平台在推进数字法治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和传媒监督权方面极具优势。但是,新媒体平台也存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被遗忘权和损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信力的巨大法律风险。因此,应当以制定传媒法为核心推进传媒法律体系化建设,建立新媒体平台合规制度,优化传媒行业协会监督机制。为新媒体平台助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推动传媒法治建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内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被视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随着数字技术在各个领域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促使信息传播途径发生嬗变,在自媒体、融媒体等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同时,传统媒体也在依靠互联网的力量探索其转型之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字化转型显得尤为重要。在“万物皆媒”的5G时代,新媒体平台将逐渐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在传媒法治的要求下,新媒体平台如何依法有效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是新媒体平台长期发展的重要命题。因此,应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中新媒体平台规制的学理研究,助推新媒体平台依法蓬勃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中新媒体平台的作用   (一)制度功能: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新媒体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广泛应用有利于提升法治政府数字化水平,进而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开放共享,将涉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有序公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公开途径,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法治政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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