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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舆论监督的法律体系
兼议依法治国和舆论监督的改革
作者:童兵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2-20  点击量:3086次
【摘要】分析当下舆论监督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及必须改变的理由。主张从清理违背宪法的陈旧规制入手,构建舆论监督的法律体系。强调构建舆论监督法律体系要在更新新闻理念上下功夫,重点有三:一要牢固地树立当好哨兵的观念;二要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给予一定的约制;三要实行公众、传媒、公权三者利益的平衡。
    【关键词】
  • 舆论监督;依法治国;理念更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决定》提出构建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八个方面,将舆论监督列于第八。这八种监督,也就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至今没有专门相关法律的支撑和保障。由是观之,借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东风,抓紧抓实构建舆论监督的法律体系,正逢其时,正迎其势。   一、舆论监督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亟待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舆论监督的大环境日渐趋好,但不持久、不稳定。好的时局下,笔者曾经可以在当时的中国新闻学研究会全国大会上点名批评某些不合时宜的规制。差的时局下,一些实名批评的文稿难以见报,舆论监督难以开展,以致今日“老虎成群”“蝇满城乡”。究其缘由,主要是舆论监督至今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体系,为正当合理的舆论监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这种尴尬被动的局面,大致表现在: 一些(有的时候是许多)据实批评又符合法治精神的稿件,不仅难以面世,有时作者(多数情况下是新闻记者)还会受到压制和打击。个别记者甚至由于经年坚持公开批评和舆论监督而被点名,乃至被除名,没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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