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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的侵权构成与防治
作者:邹雨茉 林嘉琳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1-20  点击量:2965次
【摘要】在网络环境下,隐私侵权在侵权行为、主观过错、隐私内容等方面都较以往有了很多改变。网络隐私侵权的内容主要有公开被害人姓名、地址和足以使人辨认的特征,不正当地公开他人的财务状况、家庭生活状况、生理缺陷、特殊疾病史以及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他们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不光彩的历史等;要加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与侵权治理,除了用技术手段管控传播空间外,还要完善隐私权立法,加强公民的素养等。
    【关键词】
  • 网络传播;隐私权;侵权责任
一、网络环境下的隐私侵权行为   (一)猎奇恶搞型揭私 弗洛伊德曾说过,人们对别人隐私的窥探欲,来自童年、来自对自己身世和来历的好奇心。网络所提供的方便、快捷、先进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激发了人们这种原始的窥探欲望。例如,在2008年的一句“很黄很暴力”的话引发人肉搜索,匿名人士把当事人的出生年月、出生医院、所在学校、平时成绩、所获奖励都公布出来,有好事者以漫画形式恶搞当事人形象。此画在猫扑网盛行一时,被广为传播,极其恶劣地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二)打击报复型揭私 打击报复行为往往发生在有恩怨或矛盾的人之间。行为人与受害人大多彼此熟悉并存在矛盾,泄露他人隐私往往是为了泄私愤。在网络时代,由于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广泛性,让这种泄私愤的“网络谴责”行为更加便捷和肆无忌惮。以铜须门事件为例,一个自称悲情的丈夫在某论坛上痛斥妻子与魔兽游戏某会长“铜须”的婚外情。帖子立即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铜须”的真实身份和地址被曝光,其本人和所在的学校、家庭,甚至身边的同学、朋友先后遭到匿名骚扰和谴责。“铜须”及其家人因此不敢出门,甚至不敢接听电话。这一事件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纽约时报》等欧美报纸甚至用“网络暴民”来质疑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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