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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新闻工作者的法治精神培养
作者:李智群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9  点击量:1672次
【摘要】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要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它的运转以遵守公序良俗、法律法规为前提。在我们国家,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有相当的法治素养,必须要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注重法治精神的培养。
一、新闻工作者强化法治精神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培养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关于法治精神的内涵,有过多个版本的阐述。比如,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认为,法治精神是一个融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等为一体的科学命题。[1]虽然有关法治精神的阐释在文字表述上有所差异,但必须承认它们的共同点,即法治精神是对法制的敬畏与尊崇,是对社会人权和秩序的价值追求。[2] 就新闻工作而言,早在2014年8月30日,中国记协在新闻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上就发布了《新闻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议书》。倡议书要求新闻工作者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这也意味着,法治精神的培养被明确为新闻工作者需要练好的一个“内功”。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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