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理新闻事业和媒体的思考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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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媒体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借助这一《决定》的东风,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要求媒体应结合自身的运作特点与规律,以宪法和法治理念管理新闻事业和媒体,解决新闻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全面提升新闻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同时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积极推进新闻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 【关键词】
- 依法治国;新闻事业;宪法;新闻立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顶层设计为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我国进入发展关键期和攻坚期,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繁重,社会矛盾凸显,《决定》的出台对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具有历史性意义和重要作用。可以预期、令人振奋的是,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一个全面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施政的伟大时代即将开启。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现行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社会各个组织、各条战线以及个人都应积极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到当前进行的各项事业与工作中去,其中包括对新闻事业和媒体的管理。
当前,我国新闻事业和媒体的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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