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马上订阅 新闻爱好者小程序

论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
作者:江 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11-20  点击量:2921次
【摘要】目前中国电视媒体频道普遍被商业化浸染,缺少培育公民文化需求的洁净平台,电视媒体人需要加强文化修养和文化责任自律,养成一定的文化伦理习惯。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包括文化自觉、自信责任,以及文化传承、文化创新、文化服务、文化教育、文化安全、文化对外传播责任等。如何提升和保障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应当在确立电视媒体的文化价值理念、构建电视媒体的文化价值体系、提升电视人的文化素养和品性等7个方面给予重视和加强。
    【关键词】
  • 电视媒体;文化责任;保障机制
英国传播学家丹尼斯·麦奎尔将公共广播电视媒体归纳出七个特征:服务的普遍性、内容的多样性、编辑的独立性、社会责任至上、高质独特的文化内容、公共财政、经营的非营利性。[1]其中前五项与培养公民文化需求紧密相关。电视媒体在注重商业化盈利的同时,不能简单地以收视率作为节目的考量标准,而应尽可能刺激与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的科技、文化、知识水平,以培育公民文化素养、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为终极责任与文化使命。目前中国的电视媒体普遍被商业化浸染,且对“文化责任”内涵的认识相对模糊,缺少一个培育公民文化需求的洁净平台。电视媒体的文化内涵是什么?有哪些文化责任?如何坚守文化责任?它在培育公民文化需求方面,如何才能达到“刺激——不满足”的平衡?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一、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   当前,国内电视“三俗”之风蔓延,失去道德伦理规范的媒介议题已成为当代媒体的焦虑根源,电视节目的低俗文化生产与文化责任的缺失息息相关。一方面,“在电视生产领域中,当前最大的危机不是不负责任,而是对责任意识的无知”[2]。另一方面,我们“将电视的管理以新商业主义的方式对待,正是公共介入的全面撤退”[3]。在收视
立即购买,享受随时随地阅读的乐趣 ¥ 0.01
上一篇:论社会转型期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下一篇:新闻敲诈的社会根源与防治举措

打赏

2018人打赏
全部评论 0
查看更多评论
新闻爱好者 2024年第4期 总第556期 出版时间 2024年4月 查看详细内容

Yaoyuan_lucky

  • ¥5
  • ¥10
  • ¥15
  • ¥20
  • 其他金额
支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