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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劳工的劳动狂欢与社会资本增值
作者:卯 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30  点击量:2390次
【摘要】在网络空间中,网民不分白天夜晚地为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公司劳动,呈现出劳动致死的劳动狂欢图景,为媒体资本增值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劳动中,作为网络劳动的网民没有获得任何经济报酬,但却获得了较为丰厚的社会资本。
一、作为劳动的信息传播与作为劳工的网民   (一)作为劳动的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 马克思指出,凡是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都是生产性的劳动,劳动是脑力和体力的支出。[1]虚拟空间的生产性和消费性行为显然也是劳动。网络劳工的信息传播表现得更加明显,这种信息传播就是一种劳动。既然网民的信息生产和消费是一种劳动,那么网民就是网络劳工。用卡尔·马克思的话来说,人们不能停止消费,也不能停止生产。[2]克里斯·安德森在《长尾理论》中写道,“参与生产的人就是最关心生产的人,他们最理解自己的需求”,网络劳工既扮演生产者的角色,同时也扮演着传播者和消费者的角色,在笔者看来,网络劳工就是对信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一种周而复始、不断更新的生产过程,也就是再生产的过程。同时,信息的传播包含了信息生产和信息消费,目前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以及消费者已经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消费群体。因此在笔者看来二者皆为网络劳工。 邱林川教授对网络社会中的劳工问题研究得比较系统,他把网络劳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我控程劳工(Self—programmable laber),另外一种是“原始劳工”。他们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下,劳动福利相对来说也比较少,甚至完全没有劳动福利,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角度来看,生产性劳动无疑是一种雇佣劳动,资本家用工资这一可变资本来交换工人的生产性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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