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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古典美学视阈下文化类节目的创新
作者:翟元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7  点击量:12384次
【摘要】2017年以来,中国电视文化类节目以更丰富多元的内容与更接地气的形式,在电视屏幕上掀起了一股内容好、又受观众喜欢的节目新热潮。现阶段的中国文化类节目无论是从形式、内容还是审美意蕴上,都进行了创新,呈现出了颇为丰富的美学品格,提升了节目的思维性、文化性和审美价值。
中国的文化类节目,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属于阳春白雪,叫好而不叫座。直到2017年,《朗读者》《中国诗词大会》等一系列文化类节目的出现,使文化类节目摆脱了以往曲高和寡的窘况,几乎个个走红,多个年龄段、不同文化层次的观众,一同围观,“铁粉”无数,形成了可喜的中国电视文化现象。与早年间的文化类节目不同,2017年以后出现的文化类节目,从形式内容到审美价值都有了突破性的创新,尤其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些文化类节目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与新媒体相结合,打破了原先单调的舞台呈现方式,使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始终贯穿在节目的各个层面,丰富了美的表现形式,提升了节目的思想性、文化性和审美价值。   一、文化类节目的形式——“言”   魏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王弼曾经在《易传》“立象以尽意”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著名的论点:“得象忘言”与“得意忘象”。将这两个观点归结到艺术作品当中,可以认为“言”对应的是艺术作品的形式,“象”是艺术作品的内容,“意”则是艺术作品的意蕴、意境。作为电视文艺节目的一个类别,文化类节目也应该“言”“象”“意”三者具备,既要有自身特有的传达介质、表现手段,更要有思想内容,也不能缺少感人至深的审美价值。2017年以来的电视文化类节目,首先就是在“言”的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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