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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度:从“公共视野”到“监察视野”
谈“严书记女儿”事件的舆情监督
作者:宋立民 孟 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3  点击量:8923次
【摘要】严春风判刑十年,“严书记女儿事件”画上了句号。从“公共视野”与“监察视野”同步的今昔考量,该事件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纪检监察部门与民间舆情的步调越来越一致;留给社会层面的“发酵”间隔越来越短暂;当事人力图缩小影响的“媒体应对”越来越无力。
一、舆论监督与公共视野   2019年8月2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对被告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严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至此,“严书记女儿”事件画上了句号。 但是,“严书记女儿”事件带来的思考,却是值得纪检监察部门、关注舆情的领导与媒体注意的。 2019年全国“两会”上,四川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就反腐热词“严书记”发表了评论。他说:“网络是一个新的舆论载体,具有巨大的舆论监督力量、群众监督力量,这一事件充分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主动介入、及时回应舆情。”[1] 回望该事件,我们说,严春风的问题绝不仅仅是纵容前妻飞扬跋扈与受贿的问题。其擅自授意他人将向组织报告的内容传给无关人员,与涉案人员串供;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状况、房产;违规收礼,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一连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2]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四处冒烟”的“严书记”之所以迅速落马,看似偶然,实乃必然。其东窗事发到“贪腐典型”大暴露的过程恰恰是“公共视野”与“监察视野”积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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