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马上订阅 新闻爱好者小程序

ChatGPT生成文字内容的可版权性研究
作者:吕冬娟 梅彦铮 原平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7  点击量:838次
【摘要】在我国,人工智能写作领域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司法机关做出的不同判决也体现出了当下法律界对其生成文字内容性质的差异化认识。ChatGPT的文字性表达是否具备被认定为作品的基础要件?若赋予其作品的定义,由其产生的著作权又应当赋予哪个主体?抑或是被拟制了法律人格的ChatGPT本身?在当前制度环境下,如何定义、保护ChatGPT生成文字内容所涉及的各方权利,这种处理方式又如何才能满足科技伦理、社会道德的保守性表达,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 ChatGPT;人工智能;著作权;可版权性
21世纪,信息网络科技飞速发展,并在神经网络算法、人工智能领域取得巨大突破,生成式人工智能逐渐在研究领域中成为热点并不断渗入普通网络用户的日常生活中,其中ChatGPT自推出以来,备受关注。ChatGPT,全称为“生成性预训练变换器”(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是由OpenAI于2022年11月推出的一款基于对话形式实现人机交互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1]短短两年多的时间,ChatGPT已经迭代至GPT4.5,整体性能相较之上一代的GPT4.0有了显著的提升。截至2025年2月,ChatGPT的周活跃用户数量已达4亿,其用户数量和营收在激烈的竞争中仍在快速增长。同时,依据AIPRM对ChatGPT的统计,利用ChatGPT执行文章撰写、创意性写作、课程作业及考试的用户分别达到了6.1%、4.1%以及0.9%,此类型的文字性生成在用户的使用率中达到了10%以上,几乎是其他特定任务的使用率总和。 依照其设计者——OpenAI为ChatGPT所设置的基础伦理限制,ChatGPT确实守住了常规理性人类认知当中的道德基准,但随着ChatGPT在文字生成领域的近乎全方位应用,其中立的技术立场却在庞大的用户使用量下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动摇。自ChatGPT发布以来,多所高校陆续对ChatGPT在课程教学中的使用进行限制,以应对学生利用C
立即购买,享受随时随地阅读的乐趣 ¥ 3.00
上一篇:弥合版权“二象性”:作为“非版权   下一篇:激活与共享:空间理论视域下怀旧的

打赏

2018人打赏
全部评论 0
查看更多评论
新闻爱好者 2025年第5期 总第569期 出版时间 2025年5月 查看详细内容

Yaoyuan_lucky

  • ¥5
  • ¥10
  • ¥15
  • ¥20
  • 其他金额
支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