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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媒介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的理解与传播
作者:薛翔 高贵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0  点击量:1517次
【摘要】作为文化传播中介的媒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过程中具有多重社会意义。梳理传统文化媒介化生存的变迁动态,从内容、技术、平台三方面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跨文化传播过程,进而提出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传播的核心逻辑——“再媒介化”,即巧用具象与联结、跨媒介融通联动、激发情感共鸣,打造传统文化与大众文化、社会文化的交流通路。
    【关键词】
  • 中华传统文化;再媒介化;跨文化传播
一、文化之意涵与文化的中介化生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追溯文化的内涵与实质,可谓历史悠久。中文语境的文化一词源自《周易》中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很早便具有“以文教化”“文治教化”“人文化成”等含义;而文化在拉丁语和古英语中则具有“耕耘”和“掘种土地”的意思,到了18世纪的法语中,文化逐渐指谓训练和修炼心智、思想、情趣等。直到19世纪,文化才逐渐取得了它的现代意义。因为文化含义的多义和多维,现代社会对文化的定义多达一百多种,从较广泛的民族学意义上讲,文化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2]。而在一般的观念中,文化通常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三个方面,并分别对应着三种功能,即作为人的本质活动对象化的文化、作为人的价值与行为规范体系的文化、作为社会运行内在机理和图式的文化。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蕴含着许多优秀的文化元素,并通过各种物质或非物质的中介形式得以存在和传承,即使是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层面的文化内涵也无不需要借助一定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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