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体审判”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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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大范围覆盖和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的普遍使用,我国已经大步踏进“新媒体时代”。与传统媒体相比,由于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信息量大、互动性高等传播特点,媒体自身的舆论监督功能也得到了空前放大,甚至对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新媒体发展状况、传播特点及功能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媒体作为我国公民实行基本权利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公民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重要的角色。
1、新媒体发展的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统计数据,从2000年至今截至2012年6月,全球网民人数达到24.06亿,比2000年的3.6亿人增长了5.7倍。中国在2000年底仅有2250万网民,短短12年间中国网民数量增长超过23倍,增长速度是全球平均增速的4倍,不仅快于发达国家,也超过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手机用户数量在2000年底达到8453万户,到2012年增长超过12倍。
2、新媒体的传播特点
从传播内容看:出现前所未有的“大数据化”——发布信息的多样性、时时发布的动态性、随地发布的空间性、采集信息的便捷性。
从传播途径看:既能精准到达个人,也能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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