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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转企的可行性及意义
基于深圳市龙岗区融媒集团改革实践的分析
作者:谭天 温丽琼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3  点击量:2459次
【摘要】县级融媒体中心发展最重要也最有难度的是改制转企,通过对深圳市龙岗区融媒集团改革实践的考察,我们发现整体转企需要满足其充分必要条件,必要条件是现有事业体制无法满足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发展需要,因此有必要转企;充分条件是要满足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营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在整体转企中还要注意风险防范。此外,即使不具备以上条件,“龙岗模式”对于县级融媒体中心企业化经营也具有参考价值和启示作用。
县级融媒体中心历经6年的融合与转型,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探索。由于我国各地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改制路径不一,市场化运营水平也参差不齐。与大多数“1+1”半事业半企业的县级融媒体中心不同,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区融媒集团”)率先进行整体转企的改制,成为全国首创、深圳唯一的“纯国企”模式的县(区)级融媒体单位。本文要探讨的问题是,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转企是否可行以及是否具有普遍意义?“龙岗模式”是否具有推广价值?   一、传统媒体的制度创新:改制与转企   体制改革一直是传统媒体改革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部分。“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经历了从党报(台)体制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过渡,而后又借力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分类管理、转企改制’阶段。”[1]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家政策与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级、省市级传媒机构纷纷加入企业化管理的改革浪潮当中,但处于最基层的县级媒体大多依然沿用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 改制是指管理制度的改变,涉及机构设置、管理体系、人事制度以及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变革。转企是改制路径的一种选择,是指由完全附属于国家财政支出的单位,转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将事业单位运行与管理体制改为企业经营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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