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络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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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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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强网络信息引导和管理,规范公众舆论参与,是提升政府网络执政能力的必要措施。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告,二是根据申请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同时,应从创新舆情引导机制,提升政府舆论监督能力;加强网络执政能力,有效进行网络舆情引导;提升舆情危机的应急处理能力等三个方面着手,不断强化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才能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 【关键词】
- 新媒体;信息公开;舆情引导
21世纪,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网络日益成为公众意见表达的重要渠道,网络舆情所呈现出来的巨大影响力,既给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机遇和动力,也给政府舆情引导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特征及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特征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在应对舆情信息危机时,第一时间公开信息,有利于公众了解事实真相。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具备行政性、权利性、例外性等特征。
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个特征是行政性。政府行政行为信息是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也是公众关心的核心内容,没有行政权力就没有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个特征是权利性。获取政府行政相关信息是公众知情权的表现形式,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的基本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是我国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1]
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三个特征是例外性。政府信息公开受制于《保密法》《安全法》,其严格禁止政府公开涉及国家利益或者是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政府有两种主动开展信息公开的方式:一是采用公告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即利用政务网站、媒体报道、听证会议等多维度的方法向公民公开信息;二是根据申请要求实行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在公共场所或者指定位置直接放置想要公开的信息,在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的请求时予以公开,此类型信息公开更多采取卷宗阅览的形式。
二、新媒体环境给政府舆情引导带来的挑战
(一)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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