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重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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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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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艺术创作的实践过程中,主体是从事艺术创作的发起者,在创作中表现出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已不再单纯是发起者,创作主体本身就产生分裂和沦陷,被机器喧宾夺主,被受众反客为主,主体的意义被重构。
- 【关键词】
- 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重构
实践是人改造世界的方式,实践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主体是实践活动的发起者,客体是实践的对象,而中介是实践中主体用于客体的工具、手段、程序或者方法。
在艺术创作的实践过程中,主体是从事艺术创作的发起者,主体性是发起者在创作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发起者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都是以人为代表性的,主体性的开发与历史进步、生产力的提高有着密切联系,比如语言的形成是人脱离动物界的标志,人的主体性迅速提高。文字的出现强化了人类的逻辑思维和历史意识,书面的文化可以传承人类历史,印刷术的出现普及了人类的文化,电磁波的发明使电子科技、电子媒体大力推出,以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革命使人们可以通过0和1的编码再造整个世界。在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主体位置被重构。
一、创作主体的分裂
传统社会,时空不可分离,时间意味着此时、此地、此人、此事,离开这一切,时间将变得毫无意义。而在数字时代的今天,时空已经不再那么紧密,吉登斯提出过一个“虚化”的现象,认为在某一固定的时间点,主体可以从单域的地方性场境脱离出来,意为“脱域”。吉登斯说:“所谓脱域,指的是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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