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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洗稿”现象的成因与治理
作者:王旭冉 张世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1  点击量:13167次
【摘要】“洗稿”作为新闻行业的“顽疾”,不仅损害原创者的利益,也伤害着新闻业的健康发展。无论是传统媒体时代的人工“洗稿”还是智媒时代的机器“洗稿”,本质都是无偿占有和使用他人劳动成果的侵权和抄袭行为。治理“洗稿”的关键除厘清“共享”和“抄袭”的边界外,成立“防洗稿联盟”,倚重技术确定行业标准和通过制度和机制建立调节规范从业者行为,都具有保护原创和保障良好行业生态的探索价值。
2019年1月,资深媒体人黄志杰在个人公众号“呦呦鹿鸣”发表的《甘柴劣火》刷爆了朋友圈。《甘柴劣火》是一篇整合了多家新闻传媒网站所发布的新闻并融入个人观点的自媒体“爆款文”。财新记者王和岩对于文章中的事实材料大量取自公开报道表示谴责,并称其“洗稿”,虽然文章注明了出处,但在王和岩看来仍不能免责。自此,“洗稿”这种行业现象和“顽疾”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当话题逐渐发酵,质疑逐渐增多,回应和给予合理解释成为行业必须直面的问题。何谓“洗稿”?为什么要“洗”?在解析现象的同时,伦理和价值层面的辨析也显得尤为必要。   一、何谓“洗稿”?   “洗稿”本是新闻行业用词,用借喻的方式多种意味地表述记者对他人作品进行使用和再加工的行为。“洗稿”一词脱胎于“洗钱”(money laundering),意指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站和自媒体通过一系列手段将稿子由“黑”洗“白”,隐藏且掩盖其真实的来源,争取审查时间差或躲避著作权等可能的责任和纠纷。[1]“洗稿”在行业内部被视为默认的“常规战术”,记者们根据其他媒体报道的新闻“改头换面”重新制作标题或在正文中“掺杂”进一些自己的资料、观点后署自己的名字发表,或者与其他媒体记者合作,分头采访,然后交换文稿,各自根据需要,整合或重新编写后发表。但这种传统的洗稿方式,大多发生在传统媒体时代,多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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