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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争议与前瞻分析
作者:林嘉琳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3  点击量:8992次
【摘要】从体育实况转播到股市行情、房地产新闻乃至诗词创作,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也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和伦理争议。通过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第一案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当前法律体系中的法理依据和实践中的技术窘境,并对未来的立法思路展开了探讨。此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是对人工智能侵权的开拓性探索。
  自从微软人工智能机器人“小冰”在学习519位诗人的现代诗、训练超过10000次后,创造出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中国的人工智能内容生成技术在谱写歌曲、撰写小说和电影剧本、绘画绘图等各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由此也引发了人工智能生成物在法律上如何认定的一系列问题。 2019年4月2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首次对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内容的属性及其权益归属作出回应。 案件判决后,业界和学界意见存在分歧,争议的焦点包括:统计数据分析软件生成的图表和报告是否构成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如果人类在其中也做了分析工作,同时由系统生成图形图表,著作权究竟应该属于机器人还是自然人? 笔者认为,此案的判决没有突破现行立法,有法理依据,比较符合实际,但也比较保守,存在一定的瑕疵。同时,学术研究应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弱人工智能时代可以适用现行法律,当强人工智能时代到来时,我们必须根据机器人的行为能力考虑AI的主体资格及相应程序链中的各类主体及责任分配。   一、现行版权保护和规范的是自然人的智力劳动成果   这起“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第一案”的原告为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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