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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警察关系新模式探究
以沈阳电视台《百姓110》栏目为背景
作者:侯延昶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6  点击量:2698次
【摘要】警媒关系模式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媒体对于警察执法类题材的关注,也对警察形象的塑造起着正向推动作用,而传统警媒关系模式在和谐警媒关系建设以及媒体监督形式创新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沈阳电视台《百姓110》栏目中所出现的新型警媒关系模式将警察和媒体同向的职能叠加,形成警方、媒体、执法对象、大众四要素多向互动的新型警媒关系模式,其模式如何构建以及其特点、运行机理、未来发展趋势等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以网络媒体和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日益发达,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保守性和相对的可控性,新媒体表现出的张力对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巨大影响。2019年3月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29亿,其中,手机网民为8.17亿,占网民总数的98.68%。[1]体量如此之大的新媒体群体所蕴含的传播力、影响力对警察执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新媒体对于警察执法过程的参与性和关注程度的日益增加,也体现在自媒体对于“警察执法”的自然介入。在这背后,包含了新媒体对于执法公平正义的期盼,也包括媒体本身追逐社会热点的属性。近几年来,媒体聚焦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大潮,许多典型事件在新媒体的聚焦下持续发酵并影响案件走向,这也将媒体“第四权”的特征体现得淋漓尽致。“第四权”理论由已故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波特·斯图亚特大法官在1974年耶鲁大学法学院发表的一篇演说中首次提出,指的是新闻媒体有相当于行政、立法、司法的一种组织权力,能够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权”,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发挥制度性的功能。[2]因此,警察执法与媒体的关系应当如何构建,两者之间只是“单一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否还有合作关系?监督的方式如何行使,合作又有哪些形式?这些问题在学界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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