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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体应急管理的缺位现象
——以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例
作者:刘海明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11-20  点击量:3030次
【摘要】社交媒体出现后,每个行业都被置于网络舆论的监督之下,社会机构出现声誉危机的风险增加,新闻业也不例外。新闻媒体的应急管理普遍处于缺位状态,使得新闻媒体的社会声誉较以往变得脆弱。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当地媒体的新闻供给不及时,当地电视媒体节目编排调整迟缓。针对网络舆情的批评,天津媒体没有公开应对,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当地媒体的集体声誉。媒体应急管理的缺位是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要规避类似问题,需重视媒体应急管理的建设。
    【关键词】
  • 应急管理;新闻供给;节目编排;网络舆情
在媒体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对突发事件的把控能力和应变能力,考验着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在社交媒体出现前,除非有特殊需要,媒体自身的事务很少会引起社会的关注。随着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登上历史舞台,新闻媒体自身的事务很快进入了公众视线。这样,媒体自身的声誉风险系数随之增加,客观上要求媒体管理部门重视自身声誉建设,消除不利于媒体的负面影响,保持媒体的公信力。于是,媒体应急管理受到关注。 国内外现有的媒体应急管理研究文献,侧重于媒体应对外部突发事件的报道策略,应急管理以配合政府部门的应急为主,对媒体自身问题的应急管理则较少关注。研究的不足,与新闻实践的重视不够有直接关系。媒体应急管理的缺位现象,在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下简称“天津‘8·12’爆炸事故”)中很具有代表性。   一、新闻供给应急管理缺位   (一)非常规新闻供给管理缺乏 定期连续出版,是构成“新闻媒体”的重要元素。这是新闻媒体和图书出版的显著区别。定期连续出版这个要求,早在新闻媒体诞生初期,已被作为制度而得以确立。遇到媒体自身不能按时出版发行(播出),该媒体会事先发布消息,并解释原因,以减少由此给受众收受信息造成影响。应该说,这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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