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马上订阅 新闻爱好者小程序

案例话语体系中新闻媒体与司法机关角色优化路径探析
作者:张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9  点击量:1153次
【摘要】新闻媒体和司法机关均是我国案例话语体系中的话语主体,由于关注重点、认识事实的方式及价值标准的差异,二者在案例话语体系中相辅相成而又相互制约,在角色关系上既体现为多数情况下新闻媒体对司法机关的正向助推,也体现为个别情况下的反向消融。应当通过加强司法公开、强化文书说理、提升媒体行业自律等方式优化新闻媒体与司法机关的话语主体角色关系,从而共同形成话语主导。
案例话语体系就是以案例作为话语媒介传播法学思想,丰富司法实践,引导行为规则。案例的开放性决定了案例话语体系中话语主体的多元性,作为案例产出者的司法机关和作为法治传播者的新闻媒体均为案例话语体系中的话语主体,二者之间相辅相成而又相互制约。在维护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找到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的平衡点,实现新闻媒体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有助于防止整个话语体系低效、无效运转,对于维系案例话语体系稳定,充分发挥案例制度价值具有积极意义。   一、中国特色案例话语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案例话语体系具有话语主体多元性的特征,这种多元性又决定了话语权的分散性,进而决定了掌控主导话语权的重要性。 (1)案例的开放性决定了话语主体的多元性。案例事实的公开性和案件评述通道的开放性,决定了案例话语体系中话语主体的多元性。这种多元性是建立话语体系的必然要求,毕竟作为一个言语活动共同组成的集合体,话语体系应当是也必然是由不同话语主体所提出的不同层次、不同思想的观点集合,以防止话语霸权或独白,从而降低整个话语体系的有效性。但与此同时,话语主体的多元也形成对传统一元价值观的挑战,其思想的去中心化对话语体系中价值标准的确立形成了冲击。 (2)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话语权的分散性。话语体系中的每个话语主体都享有一定的话语权。这些话
立即购买,享受随时随地阅读的乐趣 ¥ 3.00
上一篇:城市文化标识体系的影视传播策略研   下一篇:人工智能新闻著作权保护的理论逻辑

打赏

2018人打赏
全部评论 0
查看更多评论
新闻爱好者 2024年第4期 总第556期 出版时间 2024年4月 查看详细内容

Yaoyuan_lucky

  • ¥5
  • ¥10
  • ¥15
  • ¥20
  • 其他金额
支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