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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丛报》报道与“林维喜案”中的领事裁判权问题
作者:常昌盛 谢庆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0  点击量:703次
【摘要】1832年,美国传教士在广州创办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份英文月刊《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中国丛报》在报道“林维喜案”时,不仅遮蔽了新闻事实,还炮制假新闻调动读者的情绪。在整个新闻的议程中,报刊主编裨治文将英人塑造成“受难者”,有意模糊中英冲突的根本原因,转移读者的注意力。《中国丛报》通过控制舆论走向,把话题引入领事裁判权的讨论中,在论证领事裁判权的正当性之余,也提出了自己的领事保护方案。
1839年7月7日,在香港九龙附近的锚地,一群英国水手不顾禁令集结上岸,与附近村民爆发冲突,将村民林维喜打死,史称“林维喜案”。为追查凶手,林则徐命令负责管理英人的商务监督义律交出凶犯。义律(Charles Elliot)不但窝藏凶犯,还设立法庭自行审讯,企图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林维喜案”标志着中英斗争进入白热化,也是英国单方面在华确立治外法权的前奏。《中国丛报》在报道“林维喜案”时,通过新闻取向的选择和新闻策划,达到制造假象和转移矛盾的目的,显示出强大的舆论操纵能力。   一、《中国丛报》围绕“林维喜案”的报道特点   (一)遮蔽新闻事实 1839年7月《中国丛报》刊发一则简讯:“7日,香港发生一起斗殴,一位名叫林维喜的本地人命丧其中。”[1]一个月后,《中国丛报》刊登长文《香港的斗殴》,详细记述义律审判嫌犯的全过程,相关的法律条文及逮捕令样式也附列其中,却没有披露案件的任何细节。《中国丛报》认为义律在处理“林维喜案”时有理有据,完全符合英国司法程序,表明了它在此事中的对华立场,即应在华设置刑事和海事法庭,根据英国法律审判英国罪犯。事实上,《中国丛报》故意回避新闻事实。当林则徐得知有外国水手殴伤华民时,亲“赴抚署会商委员验讯命案、缉拿凶夷事”。[2]另一边,义律正为林则徐的交凶令犯愁,他给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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