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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不实举报的法律治理
作者:司仲鹏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6  点击量:1238次
【摘要】网络举报是公民举报权利和媒体监督结合的产物。网络不实举报侵犯了被举报者的合法权利,破坏社会伦理道德,造成社会公共秩序的混乱。建议对网络不实举报行为进行立法,严厉查处网络不实举报行为,加强自媒体平台监管立法,畅通规范线下举报制度,提高自媒体信息传播主体自身素质,杜绝网络不实举报现象,完善媒体监督功能,充分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一、网络不实举报现象概述   (一)网络不实举报的内涵与解释 法律意义上的举报,作为执法单位的案件来源方式之一,指单位或个人发现了违法事实和违法嫌疑人而向有权受理、处理的国家机关或部门进行告发的行为。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举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行使民主监督权。[1] 网络举报,顾名思义,即网民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一般指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将违法事实或违法嫌疑人的情况发布在自媒体等互联网平台上的举报方式。网络举报有官方网络媒体举报和社会网络媒体举报两种,本文探讨的主要是通过自媒体和社会公共网络媒体的举报,比如我们常见的有人在某视频网站上手举身份证,列举某人或某单位的违法行为事实。网络举报通过在公开媒体上发声,利用互联网传播的快速及开放属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让社会各界发表看法,形成一定的社会评价、社会观点、社会态度等网络舆论,以对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某事项产生影响。 网络举报在本质上属于舆论监督或媒体监督,是我国社会监督的具体方式之一,是公民举报权利和媒体监督结合的一种产物。公民希望借助网络舆论实现自身诉求,得到有关机关或部门的重视,快速、公正地处理,同时借助舆论关注寻求自保,在舆论的聚光灯下,任何存念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被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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